谁偷了老年机的话费?
作者: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王艳 刘琼,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互联网时代,智能科技为社会提供了巨大的便利,但是在很多老年人眼中却是遥不可及,甚至很多老年人在纷繁复杂的电话推销中成为了“围猎”对象。近日,虎丘法院速裁庭快速调解一起因老年人手机误开通流量而引发的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老年机话费无端消失
“老人家用的老年机,也不需要使用流量,哪里需要一个月40G的流量!”吴先生在庭上很是气愤。原来,为了联系方便,吴先生将自己的手机号给自己父亲使用。2020年11月初,吴先生的父亲刚缴纳完100元话费,运营商却立马提醒其手机再次欠费。焦急之下,吴先生的父亲让吴先生向运营商询问。
经查询后得知,吴先生的号码在2020年10月被扣流量费用49.9元,2020年11月被扣流量费用99。可这个号码一直用在老人机上,从未使用过流量,也根本不需要开通40G包月流量。吴先生在与运营商多次协商不成后,无奈之下诉至虎丘法院。
电话推销存诱导之嫌
“您好,我是运营商的服务代表,给您来电是为了回馈老客户,就是从下个月开始您可以每月多用40G了,这个原价是99元,现价是49.9元……”一段录音让老年机流量扣费的原因浮出水面。
吴先生称:“运营商根本就是电信欺诈,我父亲从头到尾根本没有明确同意开通业务,而且老人家说的是苏州方言,客服可能都听不懂我父亲在说什么。”
在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耐心的做释法明理工作,并随即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在法理和情理之中,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告运营商当庭将赔偿款给原告,原告吴先生也当庭撤诉。
法官说法:如果说互联网是个鱼龙混杂的流量池,那么辨识能力较低的老年人无疑是这个流量池中的初级玩家。“数字鸿沟”是互联网与老龄化并行时代社会面临的新课题,老年人作为社会群体的一部分,不应当被边缘化,更不应当被“收割”。在本案中,运营商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服务信息,消费者亦享有知悉其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面对老年人群体时,运营商更应当充分的释明合同权利义务,不能“迷糊”开通业务,更不能未经明确同意擅自扣费。